根據嘉興市本級住房公積金資金運行情況,2022年1月20日起,各受托銀行住房公積金延伸服務網點受理已符合商轉公貸款申請條件、且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發放日期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的商轉公貸款申請。
具體由各受托銀行根據商貸發放時間通過預約依序受理。也就是說,從後天起,已符合商轉公貸款申請條件、且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發放日期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的商業貸款,可申請轉公積金貸款了。
購房者申請的新的貸款期限,必須在公積金貸款規定的期限以內,最長不超過原“商貸”剩余的貸款期限。如果是部分轉貸的話,剩余部分商業貸款期限應當與公積金貸款期限壹致。另外若公積金繳存地與貸款房屋所在地不在同壹縣、市、區行政區域的,申請人要向貸款房屋所在地管理中心提出異地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