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6、婚前壹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壹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壹起。
住房公積金用途如下:
1、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抵償租金;
2、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建設和翻新住房;
3、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作為救濟金;
4、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來支付因患重病而產生的高額醫療費用;
5、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作為退休金。
綜上所述,工資的多少能夠直接決定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公積金的繳存額是要根據工資與繳存比例來計算的。具體來說,公積金繳存基數就是職工在上壹個年度的平均月工資。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