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式:專項借款利息資本化金額=專項借款資本化期間的利息總額-將未使用的借款金額存入銀行獲得的利息收入或臨時投資獲得的投資收益。
2.處理思路①計算資本化期間的利息總額;②計算資本化期間閑置資金的利息收入或投資收益;③沖銷資本化金額。
13.分錄:在建工程等銀行存款/應收利息借款:應付利息。
其次,成本
分錄借:在建工程等財務費用貸:應付利息。
想法:1。計算總利息;4.計算要資本化的金額;3.倒出費用金額(包括在財務費用中)。
重點是計算壹般借款利息費用資本化金額=累計資產支出加權平均值×占用壹般借款資本化率。
壹般貸款利息費用的處理:
1.借款合同未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款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是非自然人之間(法人與法人之間、單位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雙方借款利息約定不明確,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以及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3.借款人自願支付未經約定的利息,或者自願支付超出約定利率的利息或者違約金,且未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幹預。
法律依據:根據《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利息支付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借款過程中利息的處理;
1.借貸雙方對是否有約定利率有爭議且無法證明的,按免息處理。
2.當事人對利率標準有爭議的,可以在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的標準內確定利率標準。超過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但在沒有爭議時,可以獲得更高的收益。
3.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否則將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