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國家開發銀行吉林省分行發放。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具有中國國籍;誠實守信,遵紀守法;按國家有關規定被批準設置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和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名單以教育部公告為準)正式錄取,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高校就讀的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生;學生學前戶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學校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開銷。
每個學生每年申請的最低貸款金額不低於1,000元,最高貸款金額不超過6000元,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在同壹年度獲得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在校生,不得同時申請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承擔。貸款期限原則上按照全日制本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要求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