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行夫妻***同財產制度,婚後夫妻收入屬於***同財產,如無特殊說明,婚後還貸行為屬於***同行為,也就是說,無論是哪壹方償還貸款,壹般都是使用夫妻***同財產償還,那麽該部分對應的房屋增值也屬於夫妻***同財產可以進行分割。如果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對該房屋歸屬問題進行明確約定,離婚時按照該婚內財產約定處理。如無約定,那麽該房屋屬於女方個人財產,男方僅能對於***同還貸部分及對應增值進行分割。
因此,安嘉律師建議,可以通過婚內財產協議的方式對於該房屋進行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或夫妻雙方對於該房產分割差異較大,離婚時可以通過訴訟進行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壹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壹)壹方的婚前財產;
(二)壹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