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方以名義辦理,然後* * *還房貸。離婚時,可以判給壹方,另壹方得到補償。至於妳想登記在兩個人的名下,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和* * *的存在有關。與其寫雙方名字,不如再寫壹份協議,約定房子由兩個人購買。
夫妻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借款,婚後以相同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房產歸產權登記壹方,未還貸款是產權登記壹方的個人債務。婚後雙方將貸款連同所交的錢和相應的房產增值部分壹並償還。
房屋雖為壹方婚前購買,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和還貸部分視為同壹財產,夫妻另有約定的除外。需要註意的是,* * *的還款部分,無論是壹方以個人工資償還,還是以雙方工資償還,都應認定為夫妻* *的財產。當然,如果壹方確實能證明其還款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麽這部分就不應認定為夫妻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