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分割方法如下:
(1)婚前壹方以個人名義貸款買房,婚後以壹方財產償還貸款,財產歸婚前貸款的壹方。另壹方無權分割。
(2)婚前夫妻貸款買房,婚後以同壹財產償還貸款。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可以協商分割。協商不成,法院將依法分割。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
下列財產是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二、什麽屬於夫妻財產?
我國相關法律明確指出,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動報酬;
2.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3.知識產權收入;
4.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