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買車壹般不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壹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汽車屬於其個人財產。婚前買車,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車貸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收益;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二、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1,協議分配,按當事人意願分配;
2.協議不成的,平均分配;
3、根據照顧兒童、婦女和無辜當事人權益的原則。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並采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