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男方購買的房產,婚後可以加女方名字,加了名字之後就是雙方***同財產,這當然是有效的;
2、房屋產權的取得是以登記為準,婚前購買的房屋,無論是壹方貸款購買的房屋,還是壹方全部出資購買的房屋,婚後,在房產證上都可以增加女方的名字;
3、夫妻壹方婚前出資購買的房屋,無論是全部出資還是按揭貸款購買,壹般都屬於夫妻壹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如果在房產證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那麽,將視為夫妻雙方對該房屋的歸屬重新做出了約定,應屬於夫妻***同財產,在離婚時,雙方就房屋可以進行分割,具體如何分割,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院依法判決。
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6、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綜上所述,男方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屋,婚後加女方的名字算夫妻***同財產。因為加名的行為相當於將房屋的壹部分份額贈與女方,所以房屋是雙方所有的,就是夫妻***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