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上來說,離婚時可以要求對按揭貸款支付的金額和相應房產的增值部分進行壹些補償。
房屋登記在雙方或對方子女名下,視為父母壹方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買房屋的,該出資視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是對雙方贈與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壹方的除外。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如果壹方為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壹方工作等付出更多的義務。,其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對方賠償,對方應予賠償。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