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房產過戶給壹方獨享的流程:1。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協議;2.夫妻雙方攜帶協議公證手續所需材料到房產所在地公證處申請公證。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依法辦理公證手續,出具公證書;3.拿到公證書後,夫妻雙方攜帶過戶所需材料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4.捐贈人將房屋交付給受贈人。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歸部分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另壹方知道該約定的,應當以夫妻的個人財產用於清償夫妻所欠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