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婚後房產證加名不增收契稅。因此婚後加名分費用除開契稅即可。
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銀行抵押按揭期間,如果想要增加或者減少名字,實際是增加或者減少合同的當事人,實際是變更合同的主體,必須經過原有各方當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買賣合同備案後、產權證辦出前,或者按揭貸款付清前,除非對方同意,否則不能辦理名字的變更。
買房加名字要什麽手續
1、原有名字的改變。如果是買賣或者贈與方式需要加名,雙方辦理過戶更名,新權利人名字根據相應合同,完稅證明加進房產證或者產權證;如果是遺產繼承更名的,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申請過戶即可。
2、夫妻房產情況。夫妻不論婚前還是婚後房產,需要增加另壹方配偶的名字,憑借結婚證等材料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增加。
3、買賣合同備案後或者還處於按揭期間的房產如何辦理名字的變動。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銀行抵押按揭期間,如果想要增加或者減少名字,實際是增加或者減少合同的當事人,實際是變更合同的主體,必須經過原有各方當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買賣合同備案後、產權證辦出前,或者按揭貸款付清前,除非對方同意,否則不能辦理名字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