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後父母誰付首付的問題,法律上存在很多爭議和不確定性。如果夫妻共同出資購房,那麽無論父母出資多少錢,房子的合法所有權都應該屬於夫妻雙方,即雙方共同擁有。然而,如果只有父母壹方出資購房,首付款的法律歸屬將成為爭議的焦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後,夫妻共同買房,按照“從家庭財產中支付”的原則,離婚時財產的價值應平均分配,即使父母壹方支付了很多錢。但是,在離婚時,如果沒有證明夫妻共同買房,另壹方將無法分享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如果父母壹方出資購買房產,那麽離婚的另壹方無權要求支付首付款。但是,如果對方在婚前已經參與了部分財產出資,那麽他就可以享有首付款的分配權。此外,在購房時,如果雙方在購房合同時簽訂協議,約定付款方式和權益歸屬,協議內容壹般會得到法院認可。
如果父母為買房提供貸款擔保,這會影響婚後房產的出售嗎?如果只是貸款擔保,並沒有實際出資購買房產,那麽婚後離婚時房產的買賣和分配不會受到影響。但是,在處理財產分割時,銀行貸款的存在可能會影響財產估值和雙方的債務承擔。
總之,婚後首付由父母誰出的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此外,在買房時,簽訂協議非常重要。夫妻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和情況做出相關規定,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壹條夫妻共同財產的取得、處分、收入、債務和歸屬,適用本法規定。沒有合同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的,適用本法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