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裏的借方和貸方主要有以下幾點區別:
1、首先,借方和貸方兩者可以粗略的理解為“增”和“減”,但是根據科目種類的不同,其借貸方的含義也不同。
2、資產類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比如銀行存款這個科目,借方表示銀行存款增加,貸方表示銀行存款減少。
3、負債類科目: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比如短期借款這個科目,借方表示借款減少,貸方表示借款增加。
4、權益類及損益類科目: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比如主營業務收入這個科目,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
擴展資料:
1、借方和貸方的出現是源於借貸記賬法。借貸記賬法指的是以會計等式作為記賬原理,以借、貸作為記賬符號,來反映經濟業務增減變化的壹種復式記賬方法。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賬法得到了廣泛的應用,記賬對象不再局限於債權、債務關系,而是擴大到要記錄財產物資增減變化和計算經營損益。
2、借貸記賬法下,所有賬戶的結構都是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借方、貸方反映會計要素數量變化的增減性質則是不固定的。不同性質的賬戶,借貸方所登記的內容不同。
3、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可以概括為: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參開資料:
百度百科-會計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