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壞賬準備記入貸方,因此本科目增加貸方,減少借方。借款人記錄的壞賬準備有兩種可能。壹種是核銷壞賬,比如出了壹筆壞賬,需要核銷。會計分錄:借記:壞賬準備,貸記:應收賬款。
2.第二種情況,賬面壞賬準備余額超過壞賬準備金額,需要核銷壞賬準備。會計分錄:借:壞賬準備,貸:資產減值損失。
3.壞賬準備貸款人是指根據公司壞賬準備政策確認的壞賬準備金額,如相關應收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款項,即根據相關會計政策估計的未來可能無法收回的應收款。
壞賬:
1.壞賬損失是指企業未收回的應收賬款和核定為損失的部分。提取壞賬準備的企業也在本科目反映,發生壞賬時直接沖減壞賬準備。不計提壞賬準備的企業,發生壞賬時直接在本科目核算。
2.指企業無法收回的各種應收賬款,根據《財政部關於建立健全企業應收賬款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規定,確認企業壞賬損失。
3.壞賬損失及其核算是應收賬款會計的壹個重要方面。顧名思義,壞賬損失是指壞賬造成的損失。所以,要理解壞賬損失及其核算,首先要講什麽是壞賬。
4.當應收賬款可以被確認為壞賬時,其條件通常由會計準則或制度給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