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是有條件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求符合以下條件:
1,買自住住房。要求申請人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
2.建造自住住房。應提供建設、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
3.用於自住住房的改造和大修。需要提供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
申請人先將提取公積金所需的材料提交給單位審核。單位審核通過後,統壹打印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後,申請人向賬戶管理部提出申請。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要求,到公積金提取相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金額提取到個人銀行賬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有住房的;(2)退休;(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已經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