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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國首例“花唄”套現案壹審宣判,犯罪嫌疑人杜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螞蟻金服安全管理部安全專家程舒表示,2015,系統通過跟蹤物流信息發現部分店鋪可能存在套現行為。“人某,首先在淘寶上買壹些店鋪,裏面可以用花壇進行預付消費。通過中介可以找到願意套現的用戶。當我們要套現的時候,中介會把杜某店鋪裏的商品鏈接到這些用戶身上。其實就像在淘寶購物壹樣。點擊支付後,杜某的淘寶商家就會收到這筆款項。他收到了貸款,但並沒有真正用於貸款。事實上,扣除壹筆手續費後,他把剩下的錢給了用戶。”
經公安機關偵查,杜某某及其同夥在2015 10至2015 10的三天時間內,利用多家網店與淘寶用戶勾結,在全國範圍內虛構交易共計25000筆。
杜某某案之所以引起社會關註,是因為像“花唄”這種虛擬互聯網金融產品的套現行為如何認定沒有先例。
負責此案的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金融犯罪辦案組助理檢察官蔡說:“我們必須抓住壹個本質,無論它如何存在,它永遠不會改變。從刑法的角度,涉及到能否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的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違法行為。對這項業務有兩種理解,第壹是如何理解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第二是如何體現違法性。首先,本案中,其交易及其發送環節的部分價格是虛構的、虛假的,整個交易過程中不存在真實的商品。第二個方面,根據國務院《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辦法》的規定,從事支付結算業務的行為應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後方可實施,否則應當予以取締,體現為其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