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用保理商主要是為了讓保理商為其提供應收賬款融資、應收賬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風險管理等綜合金融服務。
商業保理企業可通過金融機構貸款、委托貸款、發行債券、股權融資及其他合法途徑獲得融資。
在中國大陸按照提供保理業務的機構壹般分為銀行保理與商業保理,單從提供保理業務的功能來看沒有本質的區別,基本上都是以受讓應收賬款的融資服務為主。單從這個角度看在中國大陸銀行保理與商業保理就是競爭對手,企業要想更好的發展必須實行差異化經營才能立足。
因為現在大多數商業保理企業的從業人員都具有銀行從業經驗,從而導致很多商業保理公司在客戶準入、風險管理、業務操作等方面與銀行保理無異,使商業保理處於不利地位,因此有必要對銀行保理與商業保理的差異化進行壹下必要的研究。
首先監管和組織部門看。銀行保理屬於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監管;商業保理在國家層面實質是沒有監管,在地方有的屬於商務委管,有的沒人管;從監管機構看商業保理比銀行保理在客戶準入、操作流程、風險管理、機構管理等很多方面比銀行保理寬松很多。
銀行保理采取管理與操作分離的管理方式。統壹管理在總部,具體營銷與操作在分支行層面,產品歸屬在信貸業務部或貿易金融部進行總分管理。商業保理公司的主營業務為保理,根據業務操作需要設置相應的部門及崗位,管理、操作保理業務。商業保理比銀行保理人員更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