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或取得顯著成效的團隊,推薦申報“南太湖精英計劃”等人才培養項目。
二、團隊就業的大學生,可按《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服務湖州高質量趕超發展的意見》(滬衛發〔2020〕8號)享受購房、落戶、租房、就業等補貼。
三、對中介機構引進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的,按引進團隊資助金額的5%給予補貼,分兩期撥付,撥付時間同本款第1條。
法律依據
就業補貼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對低收入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貧困人口高校畢業生、殘疾高校畢業生和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人員,給予壹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第十二條就業創業服務補貼用於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建設,重點支持信息網絡系統的建設和維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獎勵和補充創業孵化基地,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
第十三條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主要用於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
第十四條其他支出是指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符合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相關管理規定的項目支出。
第十五條就業補貼資金對個人和單位的具體標準,在符合上述原則的基礎上,由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各地要嚴格控制就業創業服務補貼的支出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