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前教育:
按年人均400元標準補助貧困家庭兒童學前教育生活費;對享受扶貧政策家庭和風險未消除家庭的子女,按照每生600元的標準給予學前教育和教育費補助,每生400元的生活補助。
2.義務教育:
在免除學雜費和課本費的基礎上,按照軍校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的標準向經濟困難的寄宿生發放生活補助。從2019秋季開始,按照500元625元的標準,對義務教育階段非寄宿制貧困家庭學生和初中生發放生活補助。
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範圍擴大到享受扶貧政策、風險尚未消除的省內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元。
3、普通高中學歷:
對享受扶貧政策且風險未消除的貧困家庭學生免除普通高中學費和住宿費,並按照每生每年不低於20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
4.中等職業教育:
免除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貧困家庭學生學費,對享受扶貧政策且風險未消除的學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同時,當地扶貧部門將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標準發放“雨露計劃”扶貧助學金。
5.高等教育:
對在本省就讀且風險未消除的貧困家庭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
專科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標準給予國家助學金,扶貧部門按每生每年3000元標準發放“雨露計劃”扶貧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