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河南省關於做好2020年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第壹條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2020、2021畢業學年符合下列條件之壹且有積極求職創業意願的困難畢業生:
(壹)來自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且其家庭成員與畢業生有法定的贍養、扶養和撫養關系;
(二)畢業生本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三)正在享受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的;
(四)來自貧困殘疾人家庭,即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家庭成員與畢業生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
(五)經縣級扶貧部門認定為農村貧困人口,包括扶貧期間已脫貧的畢業生;
(六)經縣級民政部門批準,享受特困救助供養待遇的人員,包括成年孤兒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