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河南省關於做好2020年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第壹條2020年、2021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困難畢業生在畢業學年符合下列條件之壹,並願意積極求職創業的:
(壹)來自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且其家庭成員與畢業生有法定的贍養、扶養和撫養關系;
(2)畢業生本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三)正在享受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的;
(四)來自貧困殘疾人家庭,即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家庭成員與畢業生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
(五)經縣級扶貧部門認定為農村貧困人口,包括扶貧期間已脫貧的畢業生;
(六)經縣級民政部門批準,享受特困救助供養待遇的人員,包括成年孤兒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