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準備變更申請及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出具的更名函;
3.變更收養關系的,需提供收養證明;
4.提交材料後,派出所戶籍科進行調查審核,審核通過後上報屬地分局;
5.新名字會登記在戶口本頁面的“曾用名”壹欄中。
身份證的法律意義:
1.身份證:身份證是公民個人身份的合法憑證,用於確認持有人的身份信息;
2.法律效力:身份證具有法律效力,是公民進行合法行為和社會活動的重要憑證;
3.社會管理:身份證是國家管理人口和社會治安的重要工具;
4.便民服務:身份證用於銀行開戶、交通、就醫、上學等日常服務,起到身份驗證的作用;
5.信息記錄:身份證內置的芯片記錄了個人的基本信息和生物特征,用於身份的電子識別和信息查詢。
綜上所述,河北網上更名申請需要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和變更申請書,經戶籍部門調查審核並報分局後,在戶籍頁面“原姓名”壹欄登記新姓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時,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報告;經審查屬實的,戶口登記機關應當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出具變更或者更正證明。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其父母或者收養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