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鼓勵各類企業吸納“4050”人員就業。合法用人單位招用“4050”人員,簽訂壹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享受支持政策期限不超過3年。
3.開發公益性崗位,安排“4050”人員就業。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應優先安置符合崗位要求的“4050”人員,簽訂就業援助協議,並在協議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適當崗位補貼。享受支持政策期限不超過3年。
4.提高“4050”人員靈活就業穩定性。“4050”人員實現靈活就業後申請就業並參加社會保險的,將給予壹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享受支持政策期限不超過3年。
5.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在定點培訓機構參加職業培訓(含創業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給予相應培訓補貼。
6.職業介紹補貼政策。“4050”人員可在勞動保障部門確定的就業中介機構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