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商貸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麽?
根據《海南省個人商業性住房抵押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借款人申請公貸時,除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借款人必須是原個人商品房按揭貸款中不動產權證書所載明的權利人;
(2)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結清原商業貸款;
(3)原商業貸款購買的房地產已辦妥不動產權證書;
(4)首付款與已償還的原商業貸款之和大於或等於總房價的40%。
此外,根據《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住房公積金業務操作規程》第六十五條規定,海南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如下:
(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二)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已足額繳存6個月以上,且繳存狀態正常;
(三)尚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4)信用良好;
(五)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六)家庭沒有未償還的公積金貸款;
(七)已支付或投入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付款或自籌資金;
(八)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和受委托銀行的約定進行擔保,並能及時落實擔保;
(九)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是海南商貸轉公積金貸款的條件介紹,希望對妳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