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買房產權沒有年齡限制,但子女買房需要監護人,壹般監護人是父母壹方。孩子要想有獨立的財產權,需要18歲以上才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自主權。因為孩子未成年時(不分年齡),沒有民事行為,房產證需要監護人。孩子年滿18周歲,財產將合法歸自己所有。但監護人在此期間不能出售房產,也不能抵押房產。
不能只在房產證上寫18歲以下孩子的名字,原因如下:
1.父母為未成年子女買房的具體程序如下:父母代子女選房,與開發商就合同條款達成壹致並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2.如果是壹次性付款,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除了戶口本外,還需要帶上孩子的出生證明或者獨生子女證,在買受人壹欄和簽字處寫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定代表人簽字處簽上自己的名字。
這樣就建立了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未來的房屋主人就是家裏的孩子。
4.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應由父親或母親雙方及其子女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然後由父親或母親作為貸款申請人向銀行申請貸款。
5.同時需要兩個公證:監護公證和不可撤銷承諾書公證,主要是證明父母完全自願為子女買房,父母向銀行進行房貸還款的保證。以上程序審核通過後,孩子將成為房產的合法所有人。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委托具有房地產測繪資質的單位按項目進行測繪,測繪成果應當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用於房屋權屬登記。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所需的資料。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