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人準備有效身份證件、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等資料,到單位的公積金經辦人員處辦理公積金支取手續;
2、由匯繳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鑒,後面附上有關支取證明材料;
3、經所在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系統審核後方可辦理支取。
公積金還房貸的方式:
1、壹次性還款法。從住房公積金帳戶提取公積金余額,壹次性歸還貸款。很多人退休後,采用這壹方法還貸。還貸後,若還有貸款未還清,就對剩余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確定以後每個月的月還款金額;
2、停止還貸若幹月法。從公積金帳戶中提取余額,提前歸還貸款。提前還貸後,貸款人可以停止還貸若幹月。停止還貸期結束後,貸款人須繼續按月還款。停還期的欠息,不收罰息,不計復利,在停還期結束後的每月還款中逐月扣還。有些購房者在某壹階段收入情況出現變化,多采用這壹方式還貸;
3、逐月還款法。每月直接從公積金帳戶提取公積金還貸。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貸款人要及時補足還款金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