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雙方帶齊申請材料,去銀行裏進行申請。
2、填寫二手房個人借款申請表,填完後交由哈爾濱銀行審閱。
3、銀行工作人員對材料作出評估和審閱。
4、評估機構對二手房價值進行評估。評估完成後,機構出具評估報告。
5、銀行根據房屋評估結果,進行貸款額度、期限等方面的審批。
6、審批通過後,買方支付房屋首付款,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
7、買方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和保險。
8、銀行向賣方賬戶打入房款,買方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開始履行。
哈爾濱二手房辦理抵押貸款正常情況下,貸款手續辦理開始到銀行放款的周期大約為2.5壹3個月。由於大部分居民希望房屋出售後房款能夠及時到手,為此,有些擔保公司與金融單位達成協議,凡是二手房貸款的業務在前期手續規範操作的前提下,金融單位只需憑交易中心的受件憑證,而不必等他項權證出來就放款,這樣可以大大縮短貸款周期,出售方可以提前12個月取得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