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家助學貸款的含義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采取的壹項重大措施。
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的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二、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1、家庭經濟困難;
2、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三、申請材料
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後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2021年9月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強化國家助學貸款支持,會議決定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提高國家助學貸款額度。壹是自今年秋季學期起提高貸款額度,將本專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貸款額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研究生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財政對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實行全額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