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借據的訴訟時效為2年,自借據上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出借人超過兩年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再保護。白條的訴訟時效從白條簽發之日起計算。如果您在過去兩年內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訴訟時效將中斷。借據的有效期壹般為兩年。借款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貸款人支付利息並歸還貸款。當事人沒有約定支付利息和還款期限的,或者雖有約定,但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先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根據上述原則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應在以下規定的期限內支付利息和還款:1。支付利息的期限。貸款期限不滿壹年的,在歸還貸款時壹並支付,即合同期滿時,利息隨本金壹並支付;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年年底支付,剩余期限不足壹年的,應當隨貸款壹並支付。第二,還款期限。借款人可以隨時歸還,出借人可以督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歸還。寫借條的時候,最好約定好還款日期,免得以後有什麽糾紛,站在朋友或者親戚的立場上也不好意思要錢回來。約定還款日的,可以在還款日後兩年內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88條要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