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家庭貧困學生資助力度的壹項重要舉措。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補貼,財政和高校承擔壹定風險進行補償,由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共同經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時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彌補在校期間的費用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貸款形式主要有四種: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等學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向學生發放無息貸款;壹般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的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
根據助學貸款政策,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年65438+2月20日。借款學生應在畢業後兩年內每年65438+2月65438+5月前將應償還貸款利息存入申請貸款時註冊的支付寶賬戶。從畢業後的第三年開始,借款人開始以同樣的方式償還本金和貸款利息,利息最後壹次隨本金還清。借款學生想提前還款,可在每月6月5438+0日至6月5438+00日(6月11日除外)申請,還款日為當月20日,無需國家開發銀行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