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被批準設置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的新生或者在校大學生,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
4.學生學前戶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開銷。
二、申請材料: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1.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
3.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解釋;
4.學生家庭所在地相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三。審批:
學校相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對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核查;銀行負責學生貸款申請的最終審批。
四、還款方式
(1)學生畢業前,壹次性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可以看著自己的可動資金去還貸;
(3)試用期滿後,畢業生在二至五年內從工資中逐月扣除;
(4)畢業生所在單位視其表現決定減免還貸;
5]對於已借款的學生,因違反國家法律和學校紀律被學校開除、責令退學或學生自願退學的,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