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45萬元調整為50萬元。
二、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職工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同時可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余額用於補充首付款。
三是對在貴陽市行政區域內申請過壹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並結清相應住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利率按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繳存職工家庭不得申請第三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的職工家庭,邢弢建築面積低於90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5%,邢弢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為改善居住條件,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
5.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計算公式為:職工貸款額=貸款職工(夫婦)月繳存工資基數×12×還款能力系數(30%)×貸款年限+職工(夫婦)繳存余額×5倍。計算公式中“職工(夫妻)存款余額”小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