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嚴格執行我市既有的住房限購政策,即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5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3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住房。
2、嚴格執行現有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即對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和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執行較低首付款比例30%的規定;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
3、購房者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和戶口薄等身份證明;購房者須五年內在廣州連續繳納三年及以上的個人所得稅和社保;不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外地戶口的購房者只能購買壹套;
4、購房者必須有達到購房款總額三成比例的首付款;購房者的家庭成員必須在廣州沒有購房記錄;購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買過房,則需按照二套房的規定繳納七成首付款。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廣東省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經濟發展請示的批復》 八、關於房地產改革 要按照商品化方向,加快房地產改革,使房地產業成為國民經濟的壹大支柱產業。
(壹)全面實行城鎮住宅商品化。廣東可實行提租補貼,立足實轉,因地制宜,分步實施辦法,用三年左右時間,把城鎮公房房租提到準成本或成本租金,以後再過流到商品租金。私房也要參加改革,但與公房應有所區別。要鼓勵私人建房、買房。要開放商品房市場,供求雙方可以在商品房市場議價買賣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