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積金貸款所需條件:
1,在所在地有有效戶口或居住證;2.用戶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已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六個月;3、有手續、合同等。對於買房、租房、裝修;4.申請人支付的首付款應超過總購房款的30%或20%;5.出借人和保證人均須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個人征信良好,收入相對穩定。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低於5%,不高於12%。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