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那麽貸款用於購房;
2.個人名下有貸款買房,出售結清後再用貸款買房;
3.父母名下有房,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房屋;
4.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買房;
5.如壹方婚前已貸款買房,婚後以另壹方名義申請貸款買房,但兩人戶口不在壹起;
6.如果兩個人婚後貸款買房,離婚後壹方申請貸款買房;
7.個人名下無房,離婚壹年內貸款買房。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付款性質的費用。
符合商品房買賣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向買受人收取預付款性質的費用的,所收取的費用應當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的房價款;當事人未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將收取的費用返還買受人;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以約定為準。
第二十壹條
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 * *套內建築面積,並約定套內建築面積不變、套內建築面積和套內建築面積均有誤差時的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