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流程:
辦理條件:
(壹)申請貸款時在我中心須正常連續匯繳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當前繳存狀態為正常且單位至少繳存至貸款申請日之前3個月內。
(二)所購房屋在南寧市所轄城區內,具有穩定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並同意抵押。自住住房是指繳存人或其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單位或戶籍為準)在南寧市轄區內居住的,並對該房屋擁有所有權的住房。
(四)借款人為原商業貸款的借款人或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上登記作為***有人的配偶,且原貸款銀行對借款人提前還款無異議。
(五)經中心審批同意辦理後,借款人自籌資金把原銀行個人貸款壹次性還清,並辦理註銷房屋抵押手續。
(六)職工個人及家庭不得以擁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申請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原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拆遷回建住房除外)。借款人家庭(以夫妻為單位)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結清第壹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指申請人及配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在南寧市所轄城區內擁有的住房套數。
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