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言歸正傳,嚴格來說,既然第壹個劇組要的不是獨家,那麽無論是否已出劇,第壹劇組都無權幹涉作者給予雙授權,在授權方面作者是有絕對裁決權的。
從人情方面來說,通知壹下比較好,以示尊重,畢竟從私心來說壹般劇組都不喜歡多授權。
YS鬧過很多次多授權掐架,有時候作者也會被拖下水,所以多授權需謹慎。
建議:
1、保存與劇組的聊天記錄,證明當時給予的不是獨家授權。
2、如果通知第壹劇組後,此劇組不依不饒表示不同意,請勿因此收回給第二個劇組的授權,務必請記得劇組無權幹涉您的授權。
某文某作者某劇組發生過此類事件,第壹劇組反對後作者收回第二劇組授權,YS壹陣腥風血雨地掐架,最後敗壞了作者的名聲不說,前幾天劇出來了,質量也很不入流
另有某文某作者某劇組類似,作者在同意雙授權前詢問前劇組,前劇組咬死不肯放雙授權,掐走了要授權的人之後信誓旦旦保證盡快出劇,結果不到壹月後該劇組策劃宣布歸還授權╮( ̄▽ ̄")╭
PS:作者可以考慮給劇組定個期限,比如說預告出後壹年內不出壹期則自動收回授權,諸如此類不少作者都有這樣的限定利於保障作者和聽眾權益,否則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劇組很容易拖延癥發,拖上個兩三年基本上就坑了,而出過又坑的劇很難找到人願意接手,那麽您的文的劇就算徹底坑掉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