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有房產仍在銀行抵押,還款已超過壹年,且自有房產升值到壹定程度的,經銀行指定的評估機構重新評估後,可按最高不超過80%的評估凈值重新抵押。貸款利率仍可按國家指定的優惠房地產抵押貸款利率執行。申請人只需提供房產證原件復印件、原按揭銀行還款清單、個人收入證明或財務證明、身份證明等。,然後他們需要經過評估,止贖程序和再抵押登記。涉及的費用包括房屋止贖手續費(3 ‰左右)和鑒定費(單套房產不超過654.38+0萬的,按300元收取)。
2.申請人以未抵押的現有紅色產權證向銀行申請貸款的,為消費貸款,抵押期限不超過房地產評估凈值的60%,貸款利率按國家規定的基準利率上浮10%。申請人除提供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產權證明原件外,還應提供使用證明。根據銀行規定,消費貸款只能用於買房、買車、裝修、出國留學或購買高檔消費品。當然這些用途可以根據妳的需求來設計,這就要看妳找的銀行經理怎麽幫妳安排了。
上述費率是我市執行的收費標準,不代表全國各地區的實際情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