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雙方欲交易的房屋已通過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的上市審批(如不需審批,則無需辦理此手續);
(2)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協議;
(3)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向貸款銀行申請貸款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買賣雙方到貸款銀行指定或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房屋評估(如銀行認為房價基本符合房屋價值,可不辦理此手續);
(5)律師事務所對借款人的信用證明材料和評估報告進行認證、調查和分析,並出具與法國、德國和意大利的對賭書:
(6)貸款銀行進行審批,並通知貸款申請人是否同意貸款;
(7)買賣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戶後借款人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8)購房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貸款合同;
(9)買賣雙方將轉讓的房屋所有權證送貸款銀行辦理抵押登記;
(10)貸款合同生效後,貸款銀行根據貸款合同劃轉資金;
(11)借款人按月償還貸款;
(12)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並解除抵押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