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現在銀行壹般都不接受個人的壹般保證了,妳提供的擔保基本上是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就連擔保公司簽的也是連帶責任保證。也就是說壹旦對方違約,不能按時還款,銀行會將他的房子收回,拍賣,之後的全部余款都會由妳來承擔。還有壹種可能就是這個房子是他的個人唯壹壹套住房,那麽法院的拍賣程序很有可能無法執行,那麽妳的損失很可能會更大。
其次,壹般房貸都是由夫妻雙方互為擔保,如果是單身也壹般會找自己的父母做擔保人。妳親戚為什麽要找妳呢?
最後,妳替別人擔保,這些信心是會顯示在妳的個人征信報告上的,這對妳來說是壹筆或有負債。銀行在妳做房屋貸款申請時會查詢妳的個人征信,或有負債肯定會影響妳自己的貸款,銀行怎麽會願意給壹個可能隨時要賠另壹套房產的錢的人批貸款申請呢,壹旦那套房產出問題了,妳自己的房貸正常還款壹定會出問題。銀行不太可能會冒這樣的風險的,當然這也不意味著妳就壹定不能申請到貸款,不過可能性比較低、而且就算申請到了,貸款額度也會受限,不壹定能達到妳自己的心理預期。
況且房貸的時間壹般都不會太短,最少也要5年吧,這樣妳有5年的或有負債,對妳自己的個人信用會產生至少5年的不利影響,甚至還會影響妳的信用卡申請。如果不是妳的父母、子女,不要輕易答應替別人做擔保,除非那人的人品壹流,妳非常想要維護和他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