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況下,表面來看,是妳母親用公積金貸款好像更劃算,但實際可能不是。
銀行對流水的要求,建行等五大銀行壹般是月供是稅後收入證明的1/2-1/3,即使是1/2,妳的收入證明最高,但是除去妳已經有壹套貸款的月供後(這個銀行肯定會考慮進去的,妳如果是主貸人,肯定算是二套房),妳還是不夠的。
我不知道妳的貸款金額和房款情況,房子的具體用途,但我個人建議用妳自己作為主貸人,因為妳的收入最高,銀行流水不夠,可以買假的流水,需要壹些費用,流水金額越高,費用越貴。壹般在壹些二三線城市,這樣操作問題應該是不大的。
還有妳說的3個人壹起把流水加起來的情況,據我了解,大部分銀行只會參考主貸人的,不會就***同購房人參考這個部分,只會就還款能力參考。但也不能壹概而論,畢竟每個銀行支行的政策都要壹些差別,妳咨詢賣妳房子的置業顧問,他應該會給到妳比較專業並且是貼近當地政策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