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抵押貸款辦理流程有哪些?
1、備齊資料,包括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或發票個人賬戶最近半年的銀行流水對賬單;
2、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綜上所述,買賣房屋的程序是: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然後交納房款和辦理過戶登記,只有這樣的交易才是最安全的,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所以對於沒有房產證的房子,當事人可以先補辦房產證,在辦好房產證後,再予以轉讓。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壹)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抵押合同;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有權證》和其他***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