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買房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系之外的,解除購房的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購房合同解除以後,貸款合同並不因此解除,購房者還是必須要履行按揭貸款合同的。也就是說,購房者還要必須向銀行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