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購房協議原件。3.1房價30元以上的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4.申請人家庭收入及相關資產證明,包括工資表、個人所得稅稅單、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款證明等。5.開發商收款賬號為1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壹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貸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