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級幹部就是鄉級正職,主任科員,壹般是九到十二級, 處於科長和副處級之間。
科級的職務:科級單位的科長、地級市轄區、縣各局局長(公安局局長高配為副處除外),街道辦事處主任,鄉鎮黨委書記、鄉長,地級市公安局各支隊的副支隊長及支隊下設大隊的大隊長,各單位主任科員。
部級幹部購房超過上述建築面積的部分,能分割退回的,要分割退回;不能分割退回的,可上浮建築面積30平方米,作為購房控制面積標準;該部分住房按房改成本價購買,不享受與個人有關的政策優惠。
超過購房控制面積標準而確實難以分割退回的,每建築平方米按4000元計價;實際價值低於每建築平方米4000元的,按實際價值確定房價,但不得低於當年房改成本價。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