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積金貸款條件是:
1.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員繳納的公積金總額至少為新購(大修)住房支出的30%;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
4.提供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
5.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3.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根據國家規定,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四、公積金貸款對象為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2年以上並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或建造住房或裝修或大修自有住房的資金不足時,可享受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