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之壹是連續繳存12個月,且在貸款前已連續繳存6個月。如果公積金中斷兩個月,繳存時間將重新計算,這可能會影響房貸的申請。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明等身份證明文件;
2、公積金賬戶信息,包括公積金開戶銀行、賬號等信息;
3、房屋購房合同、房屋產權證或預售合同等房屋相關證明材料;
4.購房者及其配偶的收入證明,包括工資收入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
5.買方及其配偶的信用證明,包括個人信用報告和銀行賬戶。
繳納公積金的流程:
1.開立公積金賬戶:個人需在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立個人公積金賬戶並提交個人身份證明、戶口本等相關證明材料;
2.繳納公積金:公司或個人按規定的時間表和方法繳納公積金,通常每月或每季度壹次;
3.確認公積金繳存狀態:個人可通過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網上查詢系統或在櫃臺查詢繳存狀態,確認公積金是否已正確繳納;
4.提取公積金:在符合提取公積金條件的前提下,個人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並填寫申請表。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和不同公積金貸款機構的還款順序可能有所不同,具體情況需要參考當地公積金貸款機構的規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裝修或大修自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0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