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積金註銷包括以下幾種:
(1)離退休的。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2)出國定居的。護照簽證、戶口註銷證明及國外定居證明;
(3)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4)職工死亡辦理銷戶,如職工死亡前已辦理了用於住房公積金支取的個人儲蓄卡,繼承人可提供死亡職工開立的儲蓄卡賬號,並在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賬戶明細表上簽字,將支取款項直接劃入該賬戶中。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積金銷戶提取需要什麽材料
1、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
2、委托辦理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
3、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