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積金余額沖抵有兩種方式,哪種劃算,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確定;月供沖可以減輕月供壓力。所謂“月沖”,也稱月還款法,是指銀行每月從公積金賬戶中提取資金,用於分配住宅貸款本息。月沖適合公積金月收入持平且小於每月還款額總額的購房者。每年沖抵,壹次性沖抵最省利息。年還款法,又稱壹次性還款法。年費是直接用公積金賬戶裏的所有余額沖抵貸款本金。“年沖”是根據中央公積金的規定。只有這樣,商業貸款的本金才能減少。所謂“年沖”,必須優先償還公積金貸款本金,也就是在公積金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之後。同時,對於公積金賬戶余額較大,貸款初期現金支出壓力不大的購房者來說,這種方式更為實用。
法律依據:《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上一篇:公積金購買期房流程及步驟是什麽下一篇:公務員被判刑後公積金怎麽辦?